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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委托社会机构开展“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课题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2019年11月21日 来源: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民政厅就委托社会机构开展“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课题研究项目所需的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需求

    (一)名称:海南省民政厅委托社会机构开展“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课题研究项目

    (二)预算金额:18.4万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的工作思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为持续推进2020-2025年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特别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和依据。

    (四)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课题研究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等。

    2.开展政策研究。对现行国家政策进行研究,明确课题研究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原则和实现路径等。

    3.开展实地调研。根据实际情况对全省19个市县区(不含三沙)进行实地调研,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各方面意见和相关信息。

    4.形成课题调研报告。由社会机构组织养老服务领域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估验收,修改完善后定稿。

    项目周期预计为一个月。项目启动后省民政厅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有关工作人员与课题组一同参加调研和座谈。

    (五)项目产出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通过政策研究、实地调研、汇总分析等方式,围绕“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养老服务核心内容开展政策研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成果。

    1.系统总结“十三五”以来全省养老服务发展的成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研究在海南建设自贸区(港)背景下,养老服务中的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

    3.提出持续推进2020-2025年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特别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措施和建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定位、目标路径、政策创制、设施建设和改进措施等。

    4.至少提出一项我省首创的制度创新内容:

    (1)制度创新项目内容应符合如下要求: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要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意见,为解决实际问题而创新,不为创新而创新。体现创新性,制度创新要保证“新”,要在“新”上下功夫,不能以旧代新,不能将日常工作当做制度创新。具有宽广视野,要站在海南省层面考虑问题,也要站在全国层面看问题。立足于可复制可推广,制度创新要立足于可复制可推广,要能为全国提供经验。

   2)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事项名称、提出背景、思路和实现路径、预期成果、创新点、创新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课题研究成果归海南省民政厅所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7.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资金测算明细。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期限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四、开标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9:00时。

    2.开标地点: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一楼会议。(以上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3.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开标时接收响应文件,无需提前报送。响应文件采取密封递送方式,“采购对象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与报价方案分开封装,外填公司(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五、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民政厅。

    2.采购人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

    3.采购项目联系人:潘鸿,电话:65383733,13617566766。


    附件:课题研究项目采购评分标准(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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