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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出台海南首个接收进口慈善捐赠物资流程指引

2020年02月17日 来源:海南日报

2月15日,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研究制定了我省首个《关于接收进口慈善捐赠物资流程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高了接收进口慈善捐赠物资效率,确保捐赠物资第一时间抵达疫情防控最需要地方。

《指引》明确了接收进口捐赠物资的条件。过去必须由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且被评定为5A级的,并以人道救助和发展慈善事业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或基金会才能接收进口捐赠物资。在《指引》中明确规定,在非常时期,可由省民政厅指定进口慈善捐赠物资受赠人。目前已将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部分市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有关行政单位和医院指定为受赠人,由原来的3家扩展到全省31家,拓宽了接收渠道,有力缓解了接收压力。

《指引》规范了接收进口捐赠物资流程。接收进口捐赠流程分别从捐赠人、受赠人和使用人对捐赠物资数量统计、用途、接收方式、相关证明材料等7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化和流程化,制定了接收流程图,让捐赠人、受赠人和使用人对减免税手续、物资转运管理、捐赠信息公示、物资使用及监督情况一目了然。

《指引》减少了在紧急情况下捐赠物资接收环节。为疫情防控开通快速通道,提高通关效率,由海关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减免税相关手续,确保各类捐赠物资快速运达全省疫情防控一线。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已接收进口捐赠物资48万余件。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刘操 通讯员刘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