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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关于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补充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0年06月15日 来源:海南省民政厅网站

根据《民政部关于调整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有关安排的通知》(民函〔2020〕39号)和《海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工作的有关通知》(琼民便函〔2020〕403号),经个人(单位)申报、部门推荐、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省民政厅党组研究,确定推荐以下项目和企业补充推荐参加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

一、慈善楷模奖

(一)推荐对象:海南一龄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海南一龄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琼海市红十字会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合作伙伴及会员开展抗疫募捐,共募捐善款1511万元,全部捐赠给琼海市和湖北省用于抗击疫情。

(三)评选标准: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慈善工作者、爱心团队。评选不以捐赠款物金额为主要依据,而以慈善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为主。

二、慈善项目

(一)推荐对象:海南省慈善总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项目。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海南省慈善总会发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项目,截至5月8日,共接收境内外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2368.64万元,支出款物总计2363.63万元用于抗击疫情,支出进度99.8%,其中,支援湖北省防疫款物总计1485.03万元。

(三)评选标准:表彰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的慈善项目,重点表彰在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开展的,或重点服务疫情严重地区的慈善项目。

三、捐赠企业奖

(一)推荐对象:椰树集团有限公司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捐赠款物总计1003.48万元用于抗击疫情。

(三)评选标准: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企业。主要依据企业为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情况等。

根据有关规定,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反映公示对象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

受理部门: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

联系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202办公室

联系电话:6537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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