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社会组织网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海南省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 来源:海南省民政厅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民政部试点要求,现就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2019年度年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对象

凡是2019年6月1日前,在海南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度报告报送时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19年海南省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报告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31日至10月31日。

三、年度报告系统登录方式

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我省作为全国四个试点省份之一,今年省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采取线上填报方式进行,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点击海南省民政厅主页中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登录页面(网址:http://mz.hainan.gov.cn/),进入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系统,通过访问 https://202.100.241.14 登录VPN后(VPN账户名密码请加入海南省社团和民非年检钉钉群,群号30988164获取),即可填写年度报告内容。

四、年度报告办理流程

1、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线填写2019年度工作报告后,需打印成纸质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理事、监事签名并加盖公章。2019年度有政府拨款或接受捐赠的社会组织,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2、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将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待初审并作意见后,与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一同报送至海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3、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与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一同报送至海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4、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完成年度报告全部流程后,相关内容将在海南省民政厅主页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公示页面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要求

各业务主管单位应督促所主管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10月31日前参加年度报告,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填写年度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对所填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逾期不按要求参加年度报告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省民政厅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其列入活动异常社会组织名单,在网上公示。

 

                               海南省民政厅

                             2020年7月27日


海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1楼119房

联系人:黄富丹  

联系电话:0898-65358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