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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慈善组织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2025年11月17日 来源:本站

为推动海南自贸港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慈善组织从业人员自觉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提升行业治理效能与社会公信力,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党的领导,聚焦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积极投身社会服务,推动慈善事业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全局。

第二条 坚守公益初心,传播公益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增进社会公共福祉。

第三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将法治精神融入职业操守,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推动慈善事业在阳光下开展。

第四条 恪守廉洁自律准则,杜绝以权谋私,主动抵制各类腐败行为与不正之风。

第五条 合理使用善款,加强慈善财产管理,严禁侵占、私分、截留、挪用慈善组织财产。

第六条 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涉及本人或亲属利益关联的慈善项目时需主动申报并回避。

第七条 强化信息安全保护,对受益人、捐赠人、合作伙伴等相关主体的信息严格管理与保密。

第八条 凸显人文关怀,充分尊重受益人、捐赠人、志愿者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在服务中秉持平等友爱的原则。

第九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对待并妥善回应监督投诉,发现慈善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时,主动向相关部门举报,全力维护慈善行业的整体信誉与公信力。

第十条 追求专业精进,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与能力,积极探索实践,共同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