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争当新时代改革开放示范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长效机制的要求,培育优质公益项目落地海南,省民政厅决定开展“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锚定“全域联动、社区深融、长效赋能”的核心目标,着力编织覆盖全省的公益创新生态网络,构建资源融通的枢纽平台,广泛吸纳全国各地优质公益创意,培育推广优质公益项目,打造彰显海南自由贸易港魅力的公益新名片;深耕社区微公益,依托社区慈善基金实现精准滴灌式赋能,倡导“微公益、大参与”理念,催化基层治理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生态转型,构建精准适配的民政服务网络;以优胜项目为支点,整合资金赋能、能力培育、生态协同,形成可量化、可推广、可复制的长效公益机制,实现公益价值的规模化与长效化辐射效应。
二、大赛主题
智聚关爱,益路同行。
三、组织机构
(一)省级层面。
主办单位:海南省民政厅
(二)市县层面。
由有关市县民政局自行确定。
四、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在全国各级民政部门依法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报名参加社区慈善微创投项目。
(二)参赛项目在海南省范围内实施,服务对象为海南省范围内的居民。
(三)社会组织近三年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受到行政处罚、按规定参加年检年报且结论为合格,具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四)参赛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活动的情况。
五、申报的项目分类
(一)一般类项目
1.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送餐助餐、居家养老、文娱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为失独、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帮扶等服务;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等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银龄行动”老年志愿服务等。
2.关爱儿童类。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困境儿童结对帮扶、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孤独症儿童关爱康复、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等。
3.公益慈善类。支持全省慈善组织发挥优势,立足实际,开展民生保障、社会事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与社区治理、公益创新等公益慈善项目。
4.其他公益类。社会救助服务、残疾人关爱帮扶、区划地名文化挖掘保护宣传、婚姻婚恋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服务。
(二)社区慈善微创投项目
大力发展社区慈善,支持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服务机构等结合社区实际需求,开展普惠性、综合性社区服务或活动,主要包括创新社区“两委”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通过社区慈善基金等载体,开展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托幼、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全龄友好、社区融合等社区服务。
六、项目要求
申报主体须严格遵守《海南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一社会组织在同一年度内,接受各级政府(含省级及市县级)资助的公益创投项目累计不得超过两个。鼓励项目自筹资金,对自筹比例较高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获得资助。项目应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一)创新性:项目设计理念新颖,在解决特定社会问题方面具有模式突破性或显著创新点。
(二)可行性:具备清晰、详实的实施方案和科学合理的预算安排,拥有确保项目落地执行的必要条件与能力。
(三)可持续性:项目结束后,能够建立或融入长效运作机制,确保服务或成果的持续影响。
(四)社会效益:服务目标人群明确具体,项目成效可衡量、可评估,预期能产生积极、显著的社会影响力。
七、资金支持
(一)省级层面。大赛共安排种子资金120.5万元,来源于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少于29个项目。其中一般类项目申报总金额不超过100.5万元,计划支持不少于19个项目(详见附表);社区慈善微创投项目申报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计划支持10个项目(每个项目2万元)。最终支持的项目数量和资助金额视申报情况调整,以实际为准。
一般类项目
注:省级层面申报项目要符合省级财政资金使用和审计要求。
(二)市县层面。省级财政共安排440万元用于支持海口、三亚、文昌、东方、琼海、儋州、澄迈、定安、陵水、万宁、临高、五指山、保亭、琼中等市县开展公益创投。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支持的项目数量。
八、大赛赛程
(一)信息发布和项目申报(2026年4月1日—4月20日)
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发布活动通知,广泛征集公益创投项目,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报名参赛;收集申报主体提交的创投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答疑。
(二)项目初审和公布名单(2026年4月21日—4月30日)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一般类项目按支持项目总名额的1.5倍确定进入路演评审会的项目数量,社区微创投专项赛道结合申报实际确定进入路演项目,在路演环节给予展示和推荐。初审结果经主办单位复核后公示。
(三)项目路演与评选(2026年5月1日—5月10日)
进入路演的项目逐一进行现场展示,介绍项目情况,并现场回答评委的询问。由财务(一般为会计师事务所)、公益行业有关专家、主办单位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5-7人,单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路演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的情况评选出优胜项目,经主办单位复核后,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其中,社区微创投专项赛道将邀请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代表参加路演。
(四)项目优化(2026年5月11日—5月20日)
汇总评审专家的意见与建议,据此对优胜项目内容进行细化、调整与完善,实现项目的进一步优化升级。同时,指导申报主体制定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及进度表,确保项目计划书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准确。
(五)协议签订与资金拨付(2026年5月21日—6月20日)
与优胜项目主体逐一签订委托协议。一般类项目资助资金分2次拨付给申报主体,签订项目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金额的50%(项目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尾款)。公益创投和微创投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六)组织实施(签订协议后-2026年10月25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优胜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帮扶、检查,督促项目主体严格按照协议组织实施。项目主体应按照项目协议和项目计划有序推进,及时报送项目进度、成效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七)终期评估(2026年10月26日—11月30日)
项目结项后,对整体公益创投活动进行项目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将作为尾款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承接单位,不予拨付剩余资金并取消未来两个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的申报资格。
九、保障措施
(一)大力宣传,联动开展。各市县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益创投大赛的重要意义,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大赛。有关市县民政局要与省民政厅联动开展公益创投,市县级大赛标题后缀“行政区划+赛区”加以区分,大赛主题、申报项目类别、实施步骤原则上需和本方案保持一致,可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进行微调。市县级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拨付方式由各市县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二)整合资源,提升水平。各市县民政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项目对接会”的形式邀请政府相关部门、省内外优秀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活动,吸引优质公益项目落地海南。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慈善组织通过募捐、链接资源等方式为优胜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场所、志愿服务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三)加强督导,长效支持。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公益项目的扶持和培育,依照相关规定择优推荐有创新性、专业性、示范性和具有社会意义的公益项目,对优秀品牌项目提供长期跟踪支持,帮助其规模化或复制推广。可结合社区慈善基金、链接社会公益力量开展社区公益微创投活动。要对项目进行动态监测和实地调研,及时纠正项目进展滞后、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大赛目标达成和公益项目的可持续发展。